成立信託是繼設立遺囑外另一個遺贈的方法。跟設立遺囑不同,成立慈善信託基金可以﹕
- 提供即時的稅務優惠
- 保證在生時的收入
- 遺愛人間,並且可以免除對閣下遺願的不必要爭議
- 讓列治文醫院基金會有機會表達我們的謝意
成立慈善信託基金的方法十分簡單﹕
- 首先選擇您的信託金額及所動用的資產(可以為現金、股票、債券或不動產業),最低金額為二十五萬元。
- 基金會將會和您一起草擬合同細節包括閣下提取款項的次數(每月、每季、每年)及未來基金會將如何運用這筆資金
- 選擇您自己的信託管理人
- 收入得到保障,無後顧之憂,同時免除不必要的財產管理煩惱
如欲查詢更多有關慈善信託基金的資料,請致電604-244-5555列治文醫院基金會馮裕甯 (Elaine Fung) 或電郵 elaine.fung@vch.ca 。